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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杭州市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5-07-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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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优化全市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过硬队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杭州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杭州市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市级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共安排41名一级主任科员(含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下同)以下公开遴选计划,其中定向选调生遴选计划3名。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杭州市所属区、县(市)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在杭中央直属机构设在区、县(市)的单位公务员,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杭州市所辖区、县(市)范围内,被省市组织部门确定为选调生,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的公务员。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选择定向选调生职位报考,也可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但不得同时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起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遴选职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发布的职位要求为准。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任职回避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一)职位查询

即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西湖先锋微信公众号、杭州党建网(www.hzdj.gov.cn)、杭州人才网(www.hzrc.com),查看遴选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公开报名

1.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至7月28日12:00。

2.报名方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杭州党建网、杭州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下载打印《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同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遴选职位报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规定的电子文档,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并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至7月28日15:00。

各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2025年7月28日12: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遴选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遴选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7月31日10:00至8月2日9:00。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笔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重点了解人选的基本素质、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运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时间为2025年8月2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资格复审。根据各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公开遴选单位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注重对人选的能力素质、专业素养、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时间为2025年8月9日,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60分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为2:1,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遴选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取消遴选资格。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是否组织体检由各单位在《职位表》中明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转任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拟遴选人选在报名网站、现工作单位和拟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公开遴选单位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的,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在遴选工作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杭州市公开遴选考试诚信档案库。

(四)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571-85253213。


附件:2025年杭州市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杭州市公务员局

2025年7月14日

【来源:  作者:  编辑:董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