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城区着眼“一肩挑”后村社和经合社“一把手”权力更加集中的情况,坚持管人、管钱、管事“三管齐下”,制定出台经合社规范化运行“1+10”管理制度文件,构建全贯通组织体系、全流程制度体系、全覆盖监督体系,全方位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全力打造“阳光治理”新模式。
坚持党建引领。街道层面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双组长”的规范村社集体经济管理领导小组,各经合社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以制度形式赋予党组织对经合社的决策建议权、人事提名权、管理监督权。规范机构设置。出台《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规范化设置指导意见》,合理控制内设部门职数。优化组织设置。理顺经合社党员组织关系,明确经合社及其下属企业党员工作人员一般编入经合社党组织。
严格议事决策程序。明确未股社分离的经合社,把村社党组织讨论研究、联社干部提前预审作为经合社议事决策的前置程序。已股社分离的经合社邀请相关社区党组织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加强岗位风险防控。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对工程项目建设、房屋租赁、集体资金出借等重大事项,设定审核标准。将经合社发展和规范运行纳入村社“争星晋位”创评内容,街道党工委每半年对经合社班子进行1次分析研判。规范集体“三资”管理。严格落实集体资金竞争存放制度,修订完善村级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交易内容、交易流程和纠纷处置方式等内容。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流程图
强化审计巡察。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村社财务收支“一年一审”、村社主要负责人离任“即时审”、留用地项目“专项审”等,督促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即查即改。强化专项治理。联合区纪委、发改等部门开展全区村社运行问题专项整治暨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检查行动,今年以来已实地检查经合社30家、督促整改问题26个。强化综合监督。建立多样化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公开内容,已公开财务收支等各类信息材料245份。积极发挥经合社监事会、居(村)务监督委员会、社区(村)监察联络员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居(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开展账务监督
供稿:上城区委组织部
制作:党员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