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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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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化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和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是当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按照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认真学习“八荣八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知与行统一,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科学方法指导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服务人民群众。二是对人与对己统一,要考察了解领导干部落实荣辱观的情况,我们组工干部更要带头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三是大事与小事统一,以更务实扎实的作风,更严谨细致的精神,从小事、细节、点滴做起,精益求精,追求一流。四是一般要求与特殊要求统一,坚持公道正派,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切实履行好组织部门的工作职责。全市组工干部要以成绩为动力,以不足为抓手,认真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整改措施,认真对照整改满意不满意单位综合考评中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意见建议,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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