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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服务的意见
      为全面掌握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表现,切实加强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深入了解干部,科学评价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使用干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作风建设年”、“树新形象、创新业绩”等活动成果,坚持选拔使用与培养教育结合、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结合、及时发现与严肃纠正结合,切实加强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为选贤任能、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证。
    二、管理服务对象
    2、管理服务对象。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
    三、管理服务内容
    3、主要内容。了解掌握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维护社会稳定情况、重大事件处置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身建设情况等。
    四、途径和方式
    (一)经常性考核
    4、年度考核。通过述职述廉、年度工作总结、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认真做好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5、跟踪考察。对主要领导调整后的班子、成员变化较大的班子,重点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新近提拔的领导干部,反映有问题需要进行考察了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配备或任职一段时间后组织跟踪考察。
    6、专项考察。在全市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通过检查工作、督查、专项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随时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和领导干部落实重点工作目标、推进重大事项中的表现情况。
    7、即时考察。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其他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时,组织部门要派员到现场了解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刻的政治态度、负责精神,驾驭局面、控制事态、统筹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谈心谈话
    8、坚持干部任免谈话制。凡遇市管领导干部提拔、交流、调动、退二线和退休,市委都要找干部谈话,听取意见建议,提出要求。
    9、即时谈话。包括平时沟通谈心、考核反馈谈话、提醒帮助谈话、批评诫勉谈话。可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组织约请谈话与个人要求谈话相结合。对谈话中干部反映的有关情况,可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涉及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醒。
    10、坚持部长访谈制。每年由市委组织部领导带队,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市管领导干部进行走访,了解市管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家庭等情况,体现组织的关心与温暖。原则上对市管领导干部的访谈一届内不少于1次。
    11、坚持部长约谈制。市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副部长及干部处室主要负责人视情与市管领导干部约谈,了解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
市管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信息,了解情况。
    (三)述学考学
    12、实行年度考核述学制。切实抓好市管领导干部每5年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要填写年度教育培训情况,干部任职呈报表和考核材料要注明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经历及相关内容。
    13、建立学习情况通报制。每年对市管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服从组织调训、遵守规章制度、参加考试考核的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14、规范学习档案登记制。建立市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档案,记载市管领导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主办单位应及时将培训有关材料及书面总结报送市委组织部。市管领导干部参加省级(含)以上培训的,应及时将有关证书等材料送市委组织部。
    15、完善派员跟班学习制。一个月以上的主体培训班次、异地培训班次和出国培训班次,市委组织部派人跟班学习,加强管理服务和跟踪考察。
    (四)日常监督
    16、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督促市管领导干部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受理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掌握了解市管党员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17、经济责任审计。会同审计部门对赋有经济责任的市管正职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试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注重审计结果的分析利用。审计结果中反映领导干部的政绩情况、个人廉洁情况、责任与评价的主要内容要写入干部考察材料,并对有关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18、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人事、审计、信访、司法机关等单位的日常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信息,通报干部监督情况。
    19、加强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市委派员参加市管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有选择地提前介入,会中要加强指导,会后要跟踪了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加强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市管领导干部落实作风建设有关制度的情况,列入干部考察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21、巡视监督。会同纪检机关认真做好巡视工作,了解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加强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22、发挥组织部工作监督员作用。保持与监督员的经常性工作联系,每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结合下基层调研走访监督员,了解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在考察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注意听取监督员的意见。
    23、加强市管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严格审查审批制度,加强管理,切实把好因公出国(境)人员关。从严控制在职市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旅游,加强出国(境)情况报告和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
    24、加强领导干部辞职从业管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04〕13号),建立市管领导干部辞职后三年内从业情况档案,发现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5、加大对市管领导干部信访举报核查力度。严格执行《全国组织系统“1238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信访举报核查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07〕51号),实行市管领导干部信访举报情况月报制度,重视信访举报情况综合分析,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力度。
    26、诫勉谈话和函询。发现市管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群众反映较大的,按照《杭州市市管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实施办法》,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
    27、视情派员列席有关会议。市委组织部视情派员列席市管领导班子党委(党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注意在日常接触中考察了解干部。
    28、重视收集有关干部信息。加强对干部考察以外信息的收集,多渠道了解掌握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
    (五)关心关爱
    29、关心爱护干部。市委组织部要加强与区、县(市)委组织部和市直单位组织(人事)处的联系沟通,经常了解市管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学习和家庭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帮助解决。
    30、做好援藏援疆等交流干部关心慰问和考察了解。努力为援藏援疆干部及其家属解决实际问题。对结束援藏援疆任务的干部,按政策安排适当岗位。对异地交流任职干部,要妥善安排其工作、生活,帮助交流干部解决家庭困难和问题,解决其后顾之忧。
    31、领导干部生病住院探望。建立健全市管领导干部生病住院报告制度,市管领导干部生病住院,所在单位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要加强组织系统内部信息沟通,对生病住院的市管领导干部,派员看望慰问。
    32、落实体检和休假制度。坚持每年一次的领导干部健康体检制度,体检结果汇总后及时向市委报告。认真执行《公务员法》,督促落实好领导干部的休假制度。
    五、分析与运用
    33、建立情况定期分析制度。市委组织部每年至少一次对市管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时向市委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4、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服务信息档案。认真做好干部考察、诫勉谈话、信访处理、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日常管理结果的归类入档,注意收集、整理、维护日常管理服务信息,健全完善干部工作信息库。
    35、重视运用日常管理服务成果。把日常管理服务信息作为领导干部评价、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总体功能发挥好的班子,要总结表彰宣传;对问题较多的班子,要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对平时表现突出的干部,要创造条件,重点培养;对表现差的干部,要督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及时采取组织措施。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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