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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市管领导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委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市管领导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全面准确地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作出新贡献。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体市管领导干部,1100人左右,分4期进行,每期275人左右(轮训班名额分配表附后)。培训从12月18日开始,每期安排5天,其中3天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安排党的十七大精神宣讲辅导和理论测试,2天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分别组织学习和研讨交流。四期集中培训时间分别为: 第一期,12月18日—20日(周二至周四)。 第二期,12月25日—27日(周二至周四)。 第三期,1月8日—10日(周二至周四)。 第四期,1月15日—17日(周二至周四)。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市管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重要性,安排好工作,集中精力参加轮训。 2、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根据轮训班名额分配表,于12月6日前将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 3、市管领导干部根据培训班次和时间安排,在培训第一天上午8:30之前到市委党校(十五奎巷99号)报到,县(市)领导干部可提前一天报到。 其他不明事项,请与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吴安定,电话:85251578。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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