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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出台了新的关于镇乡、街道及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实施意见,首次在考核内容、方式及功能定位等五个方面进行大胆突破。
2008年,余杭各镇乡、街道和机关工作考核实行分类型考核。主要是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应发展战略的调整和优化,突出功能定位、区域特色和发展重点,将该区19个镇乡、街道分为经济发展型、生态保护型、城镇建设型三个类别,分别设置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根据各类型特点进行差异性和针对性考核。而区级机关综合考评则分为职能目标考核和共性目标考核。
自今年8月起余杭区所有符合产业导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经营性房产),均可委托余杭区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办理。由业主自愿委托,该中心实行全程服务、无偿代办。代办内容涵盖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直至投产全过程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供水(电、气)、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全部手续。
2008年,余杭区将项目审批代办制纳入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从健全和完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代理中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服务工作、统一服务标准等方面着手进行考核。同时,在机关考核层面,增加专项工作考核,使考评内容更加全面。专项工作主要考核区级机关部门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及“六大百亿”重大项目和已供地未动工工业项目情况,以及增加的临时性重点工作任务。目前,余杭区已出台了“六大百亿”和已供地未动工工业项目的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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